为贯彻落实2018年新批改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法令》,完结区域水污染物总量减少和水环境质量改善,促进江苏省太湖流域印染职业转型升级,近日,江苏省发布《关于严厉太湖流域改建印染项目环境准入要求的告诉》,对南京、无锡、常州、姑苏、镇江市就严厉太湖流域“改建印染项目”环境准入提出清晰要求。
告诉清晰“改建印染项目”规模,指为了提高出产运转效率、提高产品产量,对原有的设备、设备、工程进行改造的印染项目,但原有印染项目的主要用途、性能不能发作改动。未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的印染项目,应当予以关停、淘汰。
告诉要求,太湖流域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对辖区内印染企业进行全面整理、一致布局,制定“印染职业开展专项规划”,同步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省环保厅检查。
告诉要求,触及印染项目的工业集聚区应当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设立,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由设区市环保局组织检查,报省环保厅存案。印染项目坐落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开发区应当按要求完结规划环评并经过省环保厅或环境部检查。
告诉清晰准入规范,发布单位产品排水量要求、落后工艺设备参阅目录、先进工艺设备参阅目录、污染防治设备办法要求等。
告诉要求,“改建印染项目”应当实施减量代替,完结总量控制。
详细详情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