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工商局获悉,2016年,青海省工商局对全省流通领域出售的休闲服装产品质量抽检,发现S.DEER、蕾朵等多个品牌不合格。全省休闲服装样品合格率仅为63.3%。
青海省工商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共查看各类服装60组,经检测,38组样品质量合格,样品合格率为63.3%。触及的首要不合格项目为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耐湿冲突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耐干冲突色牢度、纤维含量、接缝功能、纰裂程度、pH值等。
被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将被全省范围内下架。工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维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出售不合格产品的经销单位作出处理。全省范围内但凡运营与不合格产品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产品的运营者,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维护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检查查验办》的规则,当即采纳中止出售、警示等办法。关于拒不履行退市责任的出售者,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办。公示的不合格产品的出产企业和运营者应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维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纳办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从青海省工商局获悉,2016年,青海省工商局对全省流通领域出售的休闲服装产品质量抽检,发现S.DEER、蕾朵等多个品牌不合格。全省休闲服装样品合格率仅为63.3%。
青海省工商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共查看各类服装60组,经检测,38组样品质量合格,样品合格率为63.3%。触及的首要不合格项目为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耐湿冲突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耐干冲突色牢度、纤维含量、接缝功能、纰裂程度、pH值等。
被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将被全省范围内下架。工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维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出售不合格产品的经销单位作出处理。全省范围内但凡运营与不合格产品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产品的运营者,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维护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检查查验办》的规则,当即采纳中止出售、警示等办法。关于拒不履行退市责任的出售者,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办。公示的不合格产品的出产企业和运营者应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维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纳办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