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负责人躲避监管,指派工人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日前,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作出处分决议,公司负责人胡某被行政拘留10日,工人刘某被拘留5日。 今年1月15日,区环保局对武进某纺织品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从事“纺织品后收拾”项目出产,出产过程中的退浆和丝光工段有废水发生,日发生量100吨左右,公司配套建有1套废水预处理设备。
环保执法人员到出产车间检查时,“纺织品后收拾”项目正在出产,废水处理设备却没有正常运转。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废水预处理设备的生化池曝气管已堵截,出产废水进入预处理设备,经初沉池沉积,进入曝气池。但曝气池正在改造无法使用,废水未经曝气处理就流入了二沉池,经过废水接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至城区污水处理厂会集处理后排放。直到事发,该单位废水预处理设备不正常运转都未曾向环保部门进行过申报。
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废水接管口进行采样,监测成果显现,废水接管口排放的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化学需氧量超支。经过查询询问,公司负责人明知违法,可为了节省开支,抱着幸运心态,依然让工人持续操作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
1月16日,环保部门依法对该单位有废水发生的1台丝光车、1台退浆车进行了查封;3月13日,对该单位作出了行政处分决议,责令停产整治,并处应交纳排污费3倍罚款106811元。一起,该案被依法移送公安部门。